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明确提出,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健全完善“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未成年人民事权益?;さ却胧┯行涫?。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意见》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在发布会上强调,未成年人?;すぷ魇且幌罡丛拥纳缁峁こ?,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企业单位、司法和政府联动发力。人民法院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配合,积极构建分工明确、体系严密的未成年人权益?;ず头缸镌し捞逑祷疲餐U衔闯赡耆私】党沙?。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出现新的特点。
一段时期以来,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敏介绍,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2016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家事纠纷案件120多万件。
与此同时,未满十四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杀人、伤害、强奸等恶性犯罪时有发生,引发全社会的高度关切。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更是将舆论关注推向顶峰。
为回应社会关切,经综合考虑现阶段我国未成年人身心发育情况、违法犯罪情况等因素,经反复研究、审慎论证,立法机关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闭馐嵌晕夜淌略鹑文炅渲贫人鞯闹匾植康髡?。
针对这些新的情况,《意见》强调,对未成年人权益要坚持双向、全面?;ぁ<岢炙虮;?,既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又要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要依法严惩。坚持全面保护,既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ぃ忠忧慷晕闯赡耆说拿袷?、行政权益的保护,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强调,对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在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更要落实好、体现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优先?;?。
未成年人?;すぷ魇且幌罡丛拥纳缁峁こ蹋枰彝?、学校、社会组织、企业单位、司法和政府联动发力。
《意见》强调,要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未成年人权益?;ず头缸镌し赖墓ぷ骱狭?。
一是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政法一条龙”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面?;の闯赡耆撕戏ㄈㄒ?。
二是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健全完善“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未成年人民事权益?;さ却胧┯行涫?。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校园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法治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开设法治网课等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さ囊馐逗湍芰Γ俳缁岣庸匦墓匕闯赡耆私】党沙?。
《意见》还强调,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しā饭赜谑敌杏胛闯赡耆吮;すぷ飨嗍视Φ钠兰劭己吮曜嫉囊?,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不能仅以办案数量进行考核。
“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配合,对遭受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ご胧?,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社会温暖,早日抚平创伤、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周加海表示。(来源:公益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