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今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将在法律的规范与保障下发扬光大。
慈善法是我国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定义,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资格与行为,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慈善信托制度,提出了政府促进慈善事业的措施,确立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
记者了解到,近十年来,我国慈善事业进入较快的发展期,捐赠总额从2006年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1000亿元左右。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末,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到67万个,涉及扶贫济困、救灾救援、助医助学等多个领域,其中基金会5038个。
根据慈善法,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今年的首个“中华慈善日”将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主题,动员和引导更多人自觉依法投身慈善事业。
个人发布求助信息 平台应当提示风险
据新华社电 为规范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和慈善组织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民政部等四部委昨日发布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的求助信息,其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办法》同时明确,当个人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
《办法》规定,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时,应当查验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得代为接受慈善捐赠财产。
当天,民政部还发布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对慈善组织的认定、公开募捐进行规定。来源: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