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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修法研究首次会议在京召开2021-04-032021年4月1日下午,《慈善法》修法研究会议在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国慈善联合会等高校和社会组织的10余位专家围绕《慈善法》修法研究展开了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教授主持了这次会议。 郑功成教授首先介绍了《慈善法》修订的背景,这是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栗战书委员长对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民生专报》今年第一期的重要批示所采取的具体行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于3月26日专门召开修订《慈善法》专家座谈会,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同志介绍了习近平总书记、栗战书委员长等对郑功成教授专题报告的批示精神及正式启动慈善法修法工作的初步计划。这次会议是对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启动慈善法修订工作会议的响应,是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为配合全国人大修法工作所采取的具体行动,将由慈善分会的成员承担相关研究任务。郑功成教授指出,2014年以来,我会部分专家为《慈善法》的制定、实施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做出了直接的、重要的贡献。在法律起草阶段提供的16个专题报告为《慈善法》草案的起草提供了框架依据与基本内容,许多法律条文被直接吸纳法律之中,得到了法律起草机关——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专函表扬;在《慈善法》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对删除慈善信托一章又提供专题报告,使这一章得以保留;在《慈善法》实施后,又提供专题报告,得到张德江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重要批示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积极响应,为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助力《慈善法》实施做出了贡献。在2020年,我会部分成员开展《慈善法》实施以来的评估研究,为全国人大提供了14个专题报告,这些报告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的重要参考,特别是总报告的许多内容被执法检查报告直接吸纳。现在,我会提供的《民生专报》又为修订《慈善法》提供了重要契机。郑功成教授强调,这些事实表明了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的专家学者是可以为我国慈善事业法制建设与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直接且重要的贡献的。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秘书长刘佑平,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杨思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谢琼、游祥斌和副教授党生翠,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栗燕杰等围绕《慈善法》的修订纷纷发言,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并表示将全力参与该项研究,按时保质地完成好研究任务。郑功成教授在总结时指出,这项研究任务特别重要,关乎我国慈善法制的进一步完善,需要凝聚专家学者智慧,使慈善法更加完善,而慈善法的完善必定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进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成提供有效的补充保障支持。他还指出,从《慈善法》起草、制定到实施、执法检查表明,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的专家学者是我国研究慈善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力量,过去已经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在修订《慈善法》中也将做出不可替代的贡献。他希望所有承担任务的专家学者集中精力做好《慈善法》修法研究工作,为这部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对下一步如何推进慈善法修订研究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推进时间表。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与研究机构的学会成员将承担具体的研究任务,直接为国家立法机关提供系列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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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不得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违规开展评选评奖2021-04-02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特别是不得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违规开展评选评奖。 3月25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就相关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选活动发布通报,通报强调,对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违规开展评选评奖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借建党百年之机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 通报显示,近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接到有关部门转来线索,反映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领导科学专业委员会借建党百年之机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核查后发现,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于2018年11月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违规设立分支机构“领导科学专业委员会”。“领导科学专业委员会”于2020年11月违规开展“大美至美 中国好人”慈善公益普陀山峰会活动,并向有关企业和个人颁发“最具爱心团体”、先进个人等荣誉证书;于2021年1月违规在其网站上发布“激荡百年,领航中国,党的优秀儿女功臣谱”征稿活动,并拟对收录人物进行相关表彰。 目前,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已召开常务理事会,撤销了“领导科学专业委员会”,叫停了相关违规评选活动,并对分支机构设立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整顿。 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需按流程审批 为什么说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开展的“大美至美 中国好人”慈善公益普陀山峰会活动、“激荡百年,领航中国,党的优秀儿女功臣谱”征稿活动是违规开展呢?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审查事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理由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活动周期和经费来源等。 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作为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由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请示党中央、国务院。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征求民政部意见并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待批准后由民政部向社会公布审批结果。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每年原则上对全国性社会组织申报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一次集中审核。 不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中,没有经过审核就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属于违规操作。 违规开展将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违法违规情形的,以及社会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并可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具体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呢?《关于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违规开展评选活动的通报》明确,下一步,民政部将结合进一步核查情况及该会整改进展,依法依规在年检、评估、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对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的违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3月24日,民政部对违规开展“2020年中国大件物流风云榜”评选活动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进行了通报。 2018年、2019年连续违规举办两届“天工精制”国际时尚珠宝设计大赛的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于近日被民政部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尽管《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一些社会组织仍在分支机构设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上,屡屡犯规、屡教不改,法纪、规矩意识淡漠,以为机构想怎么设就怎么设,活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认为分支机构的活动与社团无关,对分支机构的情况一问三不知,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相关通报中强调,各社会组织应当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规范设立分支机构行为,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分支机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与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切实加强分支机构活动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特别是不得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违规开展评选评奖。 下一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持续对社会组织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特别是对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违规开展评选评奖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目无法纪、有禁不止、屡教不改的社会组织,除对其依法进行处罚外,还要向社会公开通报,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不断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良好社会环境作贡献。 来源:公益时报,作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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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益:用技术与能量促进“人的连接”2021-04-01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已进入社会公众评价环节,民政部日前公布了23家平台名单。 顾磊 摄 据中国慈善联合会数据,2019年,我国20家互联网募捐平台汇集的慈善捐赠超过54亿元,同比增长68%。2020年尚未有相关数据公布,业内人士估计,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等原因,互联网捐赠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 慈善法实施以来,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筹款平台”)对公益慈善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互联网公益已深入人心。包括既有大型商业平台上搭载的公益慈善平台和专为公益慈善事业垂直领域设立的专业平台在内的互联网公益第三方线上平台,为公众提供了直接捐赠、筹款、购买、传播互动、投资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参与方式。 筹款行业培育平台方德瑞信负责人叶盈认为,对公益慈善行业而言,互联网公益平台的价值首先是连接,帮助机构吸引到包括品牌、注意力、捐款、支持者等资源;其次是通过平台技术促进公益行业数字化、专业化发展;再次是对传统公益方式、传统筹款方式和公益生态的革新。她也指出,公益慈善行业应避免在未来陷入“向下发展”的困局。 推动公益行业专业化、数字化趋势 记者:互联网公益平台对于公益慈善机构有哪些重要价值? 叶盈:对于公益慈善机构而言,主要有3个层面的价值:倡导价值、筹款价值和品牌价值。这三者之间是交互关系。 从倡导价值来看,捐款只是公众支持公益事业的一种方式,最核心的价值与意义其实是帮助公益慈善事业吸引更多新的捐赠人和支持者。所以,互联网公益平台对行业的最大意义是提供了“接触点”,使公益慈善机构能够触达到更多的群体,找到更多支持者,连接起来发挥能量。 从筹款价值来看,虽然互联网筹款平台2019年的筹款总量在当年中国社会捐赠总量中的占比仍然不大,但这些平台尤其是腾讯公益平台对于大部分民间机构而言,是门槛最低的筹款通道,具有无可替代的筹款价值。对于大型公募机构而言,互联网筹款平台的出现改变了筹款市场,使得低成本、大范围动员公众成为可能,互联网筹款平台作为重要的捐赠渠道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大型公募机构纳入发展战略。 从品牌价值来看,搭载于大型商业互联网平台之上的互联网公益平台在为公益慈善机构提供倡导与筹款渠道的同时,也为公益慈善机构起到了品牌背书的作用,与此同时,机构的品牌也可以借助这些平台贡献的流量发散出去。 记者:对于公益慈善行业来说,互联网公益平台的价值体现在哪些方面? 叶盈:对于公益慈善行业来说,互联网公益平台发挥着推动行业数字化与专业化的价值?;チ嫫教ㄎ娲壬菩幸笛蟹⑻峁┝烁髦指餮墓ぞ?,不论是提升筹款便捷度还是提升项目透明度,都对行业提出了数字化与专业化的要求。 同时,互联网公益平台提供了直面公众筹款市场的通道,公益慈善机构必须要提升在项目包装、图片选择、讲故事等方面的能力,才能够获得市场的认可。 流量驱动放大了各种行业原本就存在的问题,但也促进了行业的自我反思与纠偏,比如对筹款伦理的重视与倡导。这些反思与行动也推动行业整体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革新公益慈善模式 记者:如何理解互联网公益平台对公益慈善模式的革新价值? 叶盈:首先体现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公益方式的革新,有效提升公益项目效率和公信力。 以典型的传统公益项目一对一助学为例,该模式中需要在信息透明上投入大量人力,要保证善款被真正用到受助者身上,而受助者的信息也能同步给捐赠人。区块链技术能够帮助一对一助学模式极大地提升效率,只要前期做好项目资料核实“上链”,捐款、监督都会自动跟进,等于平台系统做了“痕迹留存”,对于项目管理方来说可以极大地节省人力,而且平台还解决了信息对称、提升公信力的问题。当然,区块链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至少在传统的助学项目上已体现出革新的优势。 其次,互联网的平等参与精神体现在了对筹款方式的革新上。例如,原本的“善因营销”模式对于商家和公益慈善机构而言,合作的沟通成本较高,小商业个体户想和公益机构合作也比较难。然而,在淘宝公益平台上,不管是什么样规模的卖家,商家都可以通过店铺后台非常方便地设置公益宝贝(每卖出一件就捐赠1~2分钱),以此来支持公益事业。再如,以“收益捐”为例,就传统筹款模式而言,设立以理财收益捐赠为主的“永续基金”的门槛是很高的,只适用于大额捐赠,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产生足够可观的收益支持公益机构运作,但支付宝公益的“收益捐”却能让普通人也能享有捐赠理财收益的参与方式——只要每天有超过一两分钱的收益就可以做捐赠。 再次是公益生态层面的革新。在互联网公益平台出现之前,民间机构与公募基金会合作的门槛非常高,大型公募基金会以自筹自用为主,但互联网公益平台的出现,降低了大型公募基金会分享公募权的门槛,同时也促成了中国式联合劝募模式的发展,对规模效应的追求推动公募基金会主动分享公募权并联合大量民间机构,提升了民间机构的数字化能力与筹款能力,革新了公益慈善生态。 公益行业应避免“向下发展” 记者:中国当前的互联网公益发展状况如何?未来又有怎样的发展趋势? 叶盈:从趋势上来看,互联网公益筹款额的总量增速很快,促进小额个人捐赠占比的提升。然而,互联网筹款总量仍然很小,未来互联网公益平台的发展,将有向上与向下的两个可能的趋势。 向上发展趋势即正向发展方向,互联网公益平台将持续扩大连接规模,同时不断提升公益慈善机构的专业性,并通过互联网技术的迭代与公益慈善领域合作不断激发创新;向下发展趋势即有可能出现公益慈善行业的供给能力与发展能力不足,跟不上互联网公益平台的发展与公益群体的成长,走向边缘化。 互联网平台极大可能会开发出更多的工具,不断降低公众参与互联网公益的门槛,尤其是饭圈、校友会、公司团队这类群体,本身就具备高度组织化与执行力特点,可能将成为互联网公益平台未来开展筹款与传播的主角,当这些群体成长速度和平台的成长速度超过了公益慈善行业的专业性的成长,该行业的主体即正式注册的公益慈善机构有可能将丧失在资源筹集端的主动性,走向边缘化,收缩成落地执行方和项目池供应商的角色,被动等待资源方挑选。 要避免出现向下发展的趋势,需要反思互联网公益平台设立的激励机制标准。目前大部分互联网公益平台,尤其是互联网筹款平台指向的目标是筹款额与捐赠人次,这其实是互联网行业常见的商业指标。在激励机制设计环节,互联网公益平台常常将商业营销逻辑套用在公益慈善领域。 我们希望互联网公益平台尤其是互联网筹款平台在制定规则时,要理解捐赠人心理与消费者心理的本质区别,避免交易式心态在公益慈善领域的泛化应用,并以增进社会信任资本为导向设计规则与激励机制,在设立平台发展目标上能跳出单纯的对规模的追逐,追求更具价值的目标:用互联网的技术与能量促进人与人的连接,助力社会问题的解决,甚至革新社会问题解决的方案。 来源:人民政协报,作者:顾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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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工站”建设大步推进 打通“最后一米”工程加速前行2021-04-01“再过两月,去年疫情承接项目即将结项,我们正在接触街道‘社工站’,进行项目对接?!焙笔∥浜菏幸莘缮缁峁ぷ鞣裰行睦硎鲁こ吕祭急硎?。 陈兰兰所称的“社工站”是社会工作者在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的基层综合性服务平台。 2020年10月17日,民政部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李纪恒部长指出,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要用财政预算、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彩票公益金、慈善资金投入等多元方式,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此后,各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推进社工站的建设。进入2021年,社工站建设正加速前进。 社工行业积极参与 实际上,很多地方很早已经在乡镇(街道)设立社工站,只是名称上并不一定叫社工站。 湖北省实施的“爱满荆楚”项目就是如此。 2019年8月13日上午,由湖北省荆州区民政局、荆州区郢城镇主办,郢城镇凤鸣社区和武汉市逸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的荆州区“爱满荆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启动仪式暨社区治理创新培训会”在荆州区举行。 该项目旨在打造一个以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本土社工人才和服务机构、促进志愿服务发展和社区创新治理为目标,项目以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社会工作室为主体,联系、配置、运转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其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陈兰兰说,“爱满荆楚”项目是由街道(乡镇)在社区设立社工室,通过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社工服务中心承接业务再派出社工执行,接受街道领导,相当于公建民营。 “之前,没有统一叫‘社工站’,但业务还是由社工执行。现在就是把之前很多工作都整合进来,‘社工室’、‘社工服务中心’等统一成为‘社工站’,并且在街道(乡镇)进行数量上扩展。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街道级基本都建立起了社工站,实现了全覆盖。”陈兰兰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 陈兰兰说,武汉很早就实现了“一社区一社工”。社工站的建立将会激励更多持证社工参与到社工站的服务。 2020年5月份,陈兰兰所在的社工服务中心承接了一批为期一年的项目,今年5月31日即将到期,项目结项后会有10多个社工退出项目,陈兰兰表示将赶紧尝试接触社工站购买项目服务。 多地行动大力推进 据《公益时报》记者统计,目前,黑龙江、甘肃、四川、青海、湖北、河南等省已经积极行动,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大力推进社工站建设。 2020年11月27日,河南省民政厅发布《河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提出要用3至5年时间,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实现“一县(区)一中心,一乡镇(街道)一站点,村(社区)都有社工服务”。 2020年12月22日,云南省民政厅联合19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现有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助理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为骨干,组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各地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2021年6月底前,云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 2021年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16部门和单位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区苏木(内蒙古乡级行政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点基本覆盖,每个苏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均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2021年2月24日,河北省民政厅印发《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河北每个市至少2个县(市、区)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点项目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到2025年底,河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点实现基本覆盖,区县、镇街、村居的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2021年3月2日,湖北省民政厅出台《关于促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发展的通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力争到2021年底、2022年底、2023年底,全省分别有30%、50%、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4年实现全覆盖。 2021年3月13日,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首次提出在乡镇(街道)设立社工站,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有效解决基层能力不足的问题。 2020年3月16日,第六届“北京社工宣传周”披露,截至2020年底,北京共有7.5万名社工专业人才、3.6万名持证社工、887家社工机构。到2023年,北京将基本实现全市街道(乡镇)社会工作站全覆盖的建设目标。 2021年3月25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召开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动员会。明确各市(地)、县(区)民政部门要全面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要求从各级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按当年筹集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2%统筹安排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 2021年3月29日,甘肃省民政厅印发《甘肃省乡镇(街道)设立省级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明确省级示范社工站按照每个站点25万元资金标准运行,提出2021年在全省设立50个省级示范社工站。 2020年3月26日,四川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印发《四川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启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目前,四川省已确定成都市锦江区等50个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县,承担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 创新方式保障社工站建设 根据《公益时报》记者观察,各地社工站建设正以创新方式积极实施推进,资金保障方面财政资金列支、福彩公益金、专项服务资金、社会救助购买服务资金等均在其列。 云南在《实施意见》中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设立民办非企业法人性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培育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设立民办非企业法人性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内蒙古要求综合利用苏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苏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站点,通过直接聘用、购买服务或加强现有人员社会工作知识能力培训等方式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湖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农村福利院,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与乡镇(街道)志愿服务站、慈善服务基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统筹推进。 甘肃《方案》指出,服务费用按照省、市(州)、区(县、市)三级配套。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购买主体为市(州)民政局或县(市、区)民政局,鼓励乡镇(街道)自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购买主体负责本区域设立社工站实施细则的制定,负责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招标和活动实施。 河南《方案》指出,“社工站”在强化资金保障方面,各级民政部门社工站项目经费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照不高于2%安排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市级对每个社工站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不少于5万元。 来源:公益时报,作者/ 张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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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开始试运行,引导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充分试用2021-03-303月30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对外发布,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以下简称系统2.0版)从3月开始试运行。 系统2.0版是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性平台。 通过该系统,社会公众可以进行志愿者注册,志愿者可以加入志愿服务队伍、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查看志愿服务记录、打印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民政部门等管理用户可以随时掌握本地志愿服务有关数据。 志愿服务记录的重要载体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是对志愿者无私奉献的真实反映,是志愿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为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和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工作,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2020年12月,民政部制定发布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 《办法》共27条,重点围绕志愿服务记录谁来记、记什么、如何记,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谁来出、出什么、如何出,以及相应监管措施进行了规定。 《办法》规定,志愿服务记录,是指志愿服务组织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组织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者纸质载体等形式,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信息。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记录志愿服务信息,也可以通过其他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者纸质载体等形式记录。其他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者纸质载体等形式记录的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等信息,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此次试运行的系统2.0版正是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性平台。 从1.0到2.0版本 实际上,为落实中央关于志愿服务信息化有关部署要求和满足志愿服务事业发展需要,民政部于2015年底启动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建设。 信息系统面向社会公众、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管理部门提供服务。通过系统,社会公众可以便捷注册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可以参与自己感兴趣的志愿团体和项目,记录、转移、接续自己的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按照规范的流程发布项目、招募管理志愿者、开展服务,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党政管理部门可以全面了解志愿服务情况、开展数据决策分析。 2016年11月,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全部地级市均登录使用了系统。 2017年6月23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上线。 此次试运行的系统2.0版支持PC端(中国志愿服务网,)和移动端(中国志愿APP)运行,进一步加强了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社会组织法人库的数据核验与交换共享,简化了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注册流程,优化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的方式和内容,提升了志愿服务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强化了监督管理能力,为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广大社会公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提供更优质的信息化服务。 通过该系统,社会公众可以进行志愿者注册,志愿者可以加入志愿服务队伍、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查看志愿服务记录、打印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民政部门等管理用户可以随时掌握本地志愿服务有关数据。 引导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充分试用 根据《通知》要求,系统2.0版按照分批试用的方式开展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间,现有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将按省份、分批次切换至2.0版。 第一批试运行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甘肃等13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加系统2.0版第一批试运行。未参加第一批试运行的省份在该阶段继续使用现有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第二批试运行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全面开展系统2.0版试运行,未参加第一批试运行的省份全部加入第二批试运行。届时,现有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将对外停止服务。 参加试运行省份的志愿服务数据已完整迁移至系统2.0版,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的用户名和密码在系统2.0版中继续有效。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带头试用系统,督促系统管理员定期登录系统2.0版开展志愿服务相关工作。要积极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志愿服务团体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充分试用系统,让系统各项功能在实践中接受检验。 来源:公益时报,作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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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召开互联网平台协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2021-03-293月29日,民政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召开互联网平台协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广泛引导和动员互联网行业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对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活动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加快形成线上线下治理闭环。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主持会议并讲话?;嵋橹赋觯チ皇欠ㄍ庵?,不能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温床。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科技手段的发达,越来越多的非法社会组织为逃避监管和打击,不断变换活动方式,从传统线下为主,开始逐渐向网上转移。这些非法社会组织依托互联网开展活动,手段更便捷、扩张更迅速、行为更隐蔽,更有不少打着“中国”、“中华”、“国家”等国字头旗号,发布虚假信息、开设冒牌网站、开通不实新媒体账号,对广大社会公众极具迷惑性,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合法社会组织的正当权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下大力气予以坚决惩治。 会议认为,互联网平台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对于搜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证据线索,遏制非法社会组织虚假信息网络散布传播,开展网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等,既有先天优势,还有技术基础,更有主体责任。各互联网平台应充分发挥行业作用、自身优势、专业特长,从四个方面配合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互联网平台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学习贯彻,深刻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自身义务,积极配合工作开展。二是要开展自查自纠。各互联网平台要对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不得向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广告、宣传、活动等一切服务。三是要做好线上处置。各互联网平台要发挥自身信息搜集、数据检索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非法社会组织全网排查,依托数据治理推动非法社会组织行为早发现、早监测、早预警,配合做好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曝光,探索对非法社会组织主体进行标注预警。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互联网平台要发挥网络“麦克风”作用,配合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成果、合法社会组织正能量发挥等内容的宣传报道,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社会组织发展舆论环境,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与会平台代表一致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决策部署,以及民政部等部门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活动的决心和行动,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十分及时、十分必要。与会代表表示,下步将按照民政部等部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将工作压力转化为行动动力,积极配合做好后续工作。与会代表还结合自身平台特点和行业发展情况,介绍了下步配合开展打击整治工作的初步打算,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腾讯、阿里巴巴、蚂蚁、新浪、京东、百度、公益宝、新华网、轻松筹、美团、滴滴出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水滴筹、苏宁、易宝支付、中国社会扶贫网、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芒果TV、中航信、小米、360、哔哩哔哩等28家互联网平台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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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的提示2021-03-29当前,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假借扶贫、济困、救助突发事件等公益慈善名义,通过公开募捐的方式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爱心,损害了慈善事业的声誉和形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基金会”的,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规定,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其他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非法社会组织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还是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所开展的任何形式的公开募捐活动均属违法。 三、社会公众遇到“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还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ishan.chinanpo.gov.cn)查询该组织或者相关组织是否具备公开募捐资格。 四、社会公众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或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可及时向民政部门举报,也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举报,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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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 慈善法修订需要关注四方面问题2021-03-29“在2020年慈善法执法检查和日常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使慈善事业发展面临许多慈善法所未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舜笊缁峤ㄉ栉被岣敝魅挝?、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告诉笔者,2016年慈善法出台后,我国慈善事业进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但与此同时,慈善工作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工作基础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慈善事业总体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从根本上改变。 在去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考中,我国慈善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据宫蒲光介绍:“疫情发生后,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5289个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开展了慈善募捐,累计筹集捐赠资金396.27亿元、捐赠物资10.9亿件。在疫情稳定之后,社会组织积极助力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同时,积极参与全球抗疫行动,帮助范围覆盖100余个国家?!? 但与此同时,宫蒲光也坦言,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中,全国各级各类慈善组织还是缺少足够的经验和应对能力,暴露出一些明显的短板和不足,如机制不全、能力不够、信息不灵、应对不力等?!熬科湓?,主要是慈善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有欠缺,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职业素养不够,慈善行业发展的良性生态尚未形成。如一些小微慈善组织,特别是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社区等提供服务的机构,筹款能力较弱,获得的支持不足,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 在宫蒲光看来,当前我国慈善领域仍有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例如互联网慈善法治建设相对滞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机制不健全、慈善领域存在一些法治化盲区、慈善统计制度和慈善信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等。总之,慈善组织发展与公众期待不相适应,距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这些都迫切需要修订慈善法,更好地回应社会呼声?!惫压饨樯芩?,慈善法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国慈善事业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在面临立法时未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对慈善法的执法检查后,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报告中建议“适时修改慈善法”,宫蒲光透露,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已经分别对慈善法修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我们需要通过修订慈善法,适应新的形势,更好地促进新时代慈善事业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凸显慈善事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宫蒲光认为启动慈善法修订工作,需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近年来经常引发公众关注的网络慈善?!霸诖壬品ㄐ薅┕讨校斜匾黾油绱壬谱ㄕ?,系统规范网络慈善的定义边界、募捐办法、法律责任,明确互联网募捐平台的法定职责、个人求助的条件和义务,加强平台责任、审查甄别、信息公开、风险提示和责任追溯,规范网络个人求助行为?!惫压馑怠? 其次,在慈善法已规制慈善组织行为的基础上,研究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慈善活动的特点规律,并纳入法律予以规范,特别是要将城乡社区办慈善、宗教场所办慈善、个人求助和个人行善、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活动纳入法律规范。 同时,宫蒲光认为还要明确公开募捐主体、接收捐赠主体的界定范围和公开募捐资格的审批、取消、退出情形和程序。 “还有就是需要进一步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增加对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下开展慈善募捐、进行慈善活动的有关规定,为新时代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惫压馇康魉怠? 此外,宫蒲光认为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慈善组织也应发挥重要作用。他建议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中,建立慈善力量参与应急的机制,明确政府引导慈善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参与责任、动员机制、保障激励等规定,充分发挥慈善力量的作用。 来源:人民政协报,作者:舒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