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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2020发布,明确党建等重点考察指标2021-03-203月12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外发布。通知附件中列明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全国性学术类社团、全国性公益类社团、基金会(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的实地考察主要查看资料目录和评估指标。 其中基金会(慈善组织)评估指标2020显示,在对基金会(慈善组织)进行评估时,党组织建立情况、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等8项指标将被重点考察。 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2020显示,在对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评估时,年末净资产不低于开办资金、党组织建立情况等6项指标将被重点考察。 无论是否参与2020年度的社会组织评估,对于基金会(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来说,了解这些评估指标和实地考察主要查看资料目录,无疑都是十分必要的。 哪些机构不予评估? 虽然通知针对的是全国性社会组织,但通知中提出的不予评估的情形,对各级各类社会组织都具有参考价值。 通知明确,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1.未参加2019年度检查;2.2019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3.2018年度和2019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4.2020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蛐姓ΨI形粗葱型瓯希?.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2019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1.未履行2019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义务的;2.2020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蛐姓ΨI形粗葱型瓯希?.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此外,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重点考察哪些指标? 对于参评的社会组织,主要评估哪些指标呢? 基金会(慈善组织)评估指标2020显示,评估指标分为共分为四级,共计1000分。 一级指标包括:基础条件60分;内部治理430分;工作绩效390分;社会评价120分。 基础条件方面的二级指标包括法人资格20分、登记管理40分。 内部治理方面的二级指标包括组织机构45分、党的建设65分、人力资源管理50分、档案、印章管理15分、财务资产管理255分。 工作绩效方面的二级指标包括社会捐赠50分、规划与计划20分、公益项目255分、信息公开65分。 社会评价方面的二级指标包括内部评价20分、公众评价30分、管理部门评价70分。 基金会(慈善组织)评估指标2020列出了8项重点考察指标: 1.党的建设方面,党组织建立情况15分; 2.财务管理方面,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20分; 3.财务管理方面,资金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10分; 4.财务管理方面,账务处理20分; 5.财务管理方面,投资决策程序5分; 6.财务管理方面,项目资金使用及监督10分; 7.财务管理方面,关联交易管理10分; 8.公益项目方面,项目内容具有公共利益属性5分。 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2020显示,评估指标分为共分为四级,共计1000分。 一级指标包括:基础条件70分;内部治理450分;工作绩效360分;社会评价120分。 基础条件方面的二级指标包括法人资格27分、登记管理43分。 内部治理方面的二级指标包括组织机构40分、党组织65分、人力资源65分、档案印章管理25分、财务资产管理255分。 工作绩效方面的二级指标包括业务(项目)管理75分、提供业务服务145分、诚信建设120分、特色工作20分。 社会评价方面的二级指标包括内部评价30分、公众评价20分、管理部门评价70分。 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2020列出6项重点考察指标,具体包括: 1.基础条件方面,年末净资产不低于开办资金8分; 2.内部治理方面,党组织建立情况15分; 3.内部治理方面,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20分; 4. 内部治理方面,账务处理40分; 5. 内部治理方面,项目支出管理15分; 6. 内部治理方面,投资管理9分。 实地考察主要查看什么? 通知明确,评估工作共分为四个部分:网上填报、材料准备、实地考察、等级确定。 社会组织要按照评估指标和实地考察资料目录,认真准备资料。评估资格审核通过后,由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初评意见。 那么,实地考察主要查看什么呢? 2020基金会(慈善组织)实地考察主要查看资料目录显示,主要包括以下28项内容: 1.基金会基本情况介绍(3000 字左右); 2.现行章程(章程修改再提供章程核准批复); 3.2018、2019、2020 年度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变更登记相关资料; 4.现有理事、监事名单及备案通知书、备案表等; 5.2018、2019、2020 年度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姓名、报酬金额以及有近亲属关系的理事姓名和相互关系; 6.现有负责人(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简历(理事备案表); 7.离退休领导干部在基金会任职、批准文件和取酬情况; 8.监事(监事会)作用发挥情况资料; 9.全部分支(代表)机构、专项基金设立及管理相关资料; 10.2018、2019、2020 年度理事会会议纪要; 11.内部管理制度; 12.基金会设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及党组织开展活动资料; 13.现有专职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姓名、职务、学历、年龄、政治面貌、所属工作部门等); 14.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参加业务培训资料; 15.2018 年、2019 年向民政部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复印件); 16.基金会发展规划; 17.2018、2019、2020 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8.2018、2019、2020 年度会计账薄、凭证和财务审计报告; 19.现有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证明资料; 20.基金会投资资料(投资制度、投资种类、决策程序等); 21.2018、2019、2020 年度向理事会报告基金会财务状况资料; 22.2018、2019、2020 年度基金会与捐赠方签署的捐赠协议; 23.2018、2019、2020 年度接受的物资捐赠协议及公允价值确定资料; 24.公益项目目录(2018、2019、2020 年度所有公益项目),累计公益项目 3 年的支出金额,按照支出金额由大到小排列; 25.公益项目开展有关资料(以 2018、2019、2020 年度为主),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方案、项目执行方选择、受助人选择、项目监督、项目效果、项目总结等资料; 26.基金会获得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的资料; 27.基金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8.评估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020社会服务机构实地考察主要查看资料目录显示,主要包括以下29项: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3000 字左右); 2.法人登记证、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 3.章程核准批复(单位成立后章程未作修改的不需提供); 4.现行章程(复印件); 5.近三年名称、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登记情况; 6.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理事、监事)的相关资料; 7.办事机构及岗位职责; 8.党员名单、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及党组织活动记录资料; 9.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10.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及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 11.理事及行政负责人简历; 12.行政负责人年度考核资料; 13.2018 年和 2019 年向民政部门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复印件); 14.2018 年和 2019 年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5.现行章程、本届理事会及行政负责人产生的会议资料; 16.监事(监事会)履行职责的相关资料; 17.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的资料; 18.开展的主要业务(项目)及相关资料; 19.落实承诺服务制度、开展诚信建设的相关资料; 20.涉及有关投诉反馈机制及服务满意度调查的资料; 21.参与制定法律法规或向政府建言献策的资料; 22.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的资料; 23.参与脱贫攻坚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的资料; 24.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资料; 25.2018 年和 2019 年会计账簿、凭证及审计报告; 26.有关宣传资料; 27.获得表彰奖励的证明; 28.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9.评估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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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关停2021年第一批10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2021-03-18日前,民政部会同网信、电信主管部门,再出重拳,精准打击,依法关停2021年第一批10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清除了有关关联网页信息。 为进一步夯实线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成果,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网络活动根基,形成线下线上治理闭环,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前期已分三批,对55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开办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予以关停。 此次的关停操作,为2021年第一批,涉及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中国文艺名人协会、建党伟业文艺奖组委会等10家已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对非法社会组织“零容忍”,下一步将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网络监测与排查,线下线上同步查处,坚决清理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对于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非法社会组织发起人,还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纳入违法互联网站(主办者)黑名单。 民政部欢迎社会各界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通过“投诉举报”栏目,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信息、主要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的线索信息。 此外,再次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其他组织开展合作或者参与其活动时,务必注意核查其身份。全国90万家社会组织的登记信息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等渠道在线查询。 附:2021年第一批被关停网站的10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 2.中国文艺名人协会 3.亚洲文化艺术奖组委会 4.中国国际和平文化发展协会 5.世界和平文化传播奖评委会 6.中国文艺飞龙奖评委会 7.建党伟业文艺奖组委会 8.中国传统艺术协会 9.中国传统艺术交流协会 10.中国艺术家协会河北省秘书处 查验社会组织真伪请点击下方图片 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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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接受社会公众评价2021-03-16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民政部组织第三方人员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共有23家平台通过了审查和测评,现进入社会公众评价环节?;队谕ü柘路蕉氩斡肫兰邸M镀笔奔湮?月15日—3月20日,公众评价情况将作为下一步现场评审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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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救助相衔接 共解百姓揪心事2021-03-16当低收入群体遇到大病、重病时,慈善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积极建议促进慈善资源与救助需求对接,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为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贡献慈善力量。 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依然存在 “医生,不能再给我放弹簧栓了。再放,我好不容易筹的钱就不够用了?!被匾淦鸲嗄昵耙怀∈质踔胁∪说恼饩浠?,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凌峰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凌峰医生依然非常感慨?!坝胂衷谙啾?,当时的救助政策和公益慈善力量相对薄弱?!绷璺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老百姓的烦心事、揪心事,一旦发生大病,对家庭经济情况往往会造成沉重打击。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近日发布的《我国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剖析与对策研究报告》显示,白血病等大病给患者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北京同心圆慈善基金会对其2019年至2020年救助的427名大病患者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后发现,患大病后带来的现实是支出的大幅增加和收入的急剧减少。 对于大病患者而言,往往需要到一线或二线的医疗机构看病,除直接医疗支出之外,房租、路费、餐饮费等开支也是不小的负担。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感同身受。赵皖平曾一年走过10余个省的60余个贫困县,在脱贫攻坚一线走访调研是他的常态?!昂统鞘邢啾龋┐宓囊搅铺跫喽越喜?,白血病这样的重大疾病和器官移植这样的手术对家庭的拖累更重?!闭酝钇剿担虿≈缕?、因病返贫的风险依然存在,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建立预警机制精准防返贫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描绘出未来五年更好地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的奋斗目标,提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优化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 赵皖平建议,应加大慈善力量与社会救助、医保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相应的平台,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抓手,提高慈善资源的使用效率,让更多的大病患者受益。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原山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孙建博认为,脱贫攻坚过程中实施了精准扶贫,防止返贫也要精准施策。孙建博同样建议,借助大数据支撑,筛查支出骤增、收入骤减的已脱贫对象。对于大病患者,要进一步完善大病补充保险、社会救助、政府兜底保障等政策,对症下药消除返贫风险点。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医?!钡亩嗖愦我奖>戎逑?。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副院长高华俊认为,后脱贫攻坚时代,要加强慈善资源与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在保证慈善事业公正性、透明性、规范性的同时,为慈善组织参与大病救助建立良好的保障机制。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理事长戚学森建议,要提高慈善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衔接的精准度。他举例说,慈善组织接收到大病患者的求助信息后,要仔细查询看病需要多少、医保报销了多少、政府救助了多少、有关单位帮扶了多少,最后根据差额来决定救助标准。 加强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监管 近年来,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作为个人求助及社会互助的创新模式,发挥了“救急难”作用,帮助不少家庭渡过了难关,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因病致贫、返贫的发生,成为现阶段社会救助体系及医疗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 据水滴公司创始人兼CEO沈鹏介绍,截至2020年12月,水滴筹已为困难大病患者免费筹得超过370亿元的医疗救助款,3.5亿爱心人士支持了平台的救助项目,累计超过11亿人次参与爱心捐赠。 “众多慈善组织和平台在慈善救助方面发力,有必要搭建行业联合平台,建立医疗救助的标准体系?!逼菅ㄒ?,防止慈善资源的浪费,同时要更好地规范商业行为、自助行为、慈善行为的边界。 赵皖平告诉记者,在肯定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作用的同时,要想方设法推动其长远发展,这也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的监管主体尚未明确,在个人网络求助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引发社会公众的质疑。 为此,赵皖平建议,以立法或慈善法修订形式确定个人大病网络求助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明确监管职责,包括对服务平台实行准入管理,对合格的平台颁发证书并加以公示,对不规范经营的平台采取惩罚措施。同时,在技术、安全、运维等方面建立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设定准入条件,规范业务开展,引导平台合规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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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民政部门重拳出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2021-03-16近年来,地方民政部门以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通过取缔、劝散、公布涉嫌名单等多种手段并举,强力挤压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 据初步统计,2021年前两月,地方民政部门已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3家。2月19日,北京市民政局对2020年9月以来收到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线索集中收网,对“中国艺术发展研究会”“中国传统艺术交流协会”“建党伟业文艺奖组委会”“中国文艺名家研究会”“中华国学艺术传承奖评委会”和“共和国传世名家终身成就奖评委会”等19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集中取缔。湖南、江苏、四川等地民政部门,也相继开展了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行动。 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各地民政部门公布了一系列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非法活动证据线索。3月1日,广东省民政厅将“中国展览工厂联合会”、“中国中医研究院促进会”、“中国连锁餐饮产业联盟”、“中国营地教育联盟”、“中国游艇休闲运动联盟”等35家组织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提醒社会公众在参与有关活动时,注意对组织合法性进行核实,谨防上当受骗。广西、江苏等地民政部门,也依法将打着“医养结合”、“乡村振兴”、“艺术交流”、“疫情防控”等经济社会热点名义的不明组织列入了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此外,为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常态化开展,各地民政部门同步开展制度建设,相继完善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相关政策。3月9日,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非法社会组织曝光、开展非法社会组织调查取证和依法取缔等工作作出部署。浙江、山东等地民政部门,也就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并进一步做好曝光工作,作出了相应制度安排。 根据相关法规,社会组织必须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后才能开展活动,否则涉嫌触犯法律。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加大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监测预警与排查发现,继续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露头必打,始终保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高压态势,不断清理非法社会组织生存活动空间。再次提醒有关机构和广大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应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提供的全国社会组织查询功能,对社会组织身份开展核验,提高警惕并避免上当受骗。 查验社会组织真伪请点击下方图片 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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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45件法律案,涉及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多个领域2021-03-153月1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报告明确了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初步安排审议45件法律案,还提出了近20件预备项目。其中多部法律与公益慈善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 报告显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10个月,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3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8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23件;听取审议35个报告,检查1个决定和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2次,开展专题调研6项,作出决议1项;决定批准或加入条约7件;审议通过39个任免案,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59人次。 其中与公益慈善相关的包括以下工作: 公共卫生立法修法方面,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针对抗疫实践中暴露的法治短板,着眼于构建更加协调、相互衔接的法律体系,加快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修订动物防疫法等6项任务,修改野生动物?;し?、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11项任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宣传和实施,推动依法做好公布疫情信息、调配应急物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秩序等工作,用法治的力量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方面,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未成年人?;しā⒃し牢闯赡耆朔缸锓?、行政处罚法,审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教育法修正草案,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变化,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推动形成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良好社会局面提供了法律支撑。 执法检查方面,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要求和期盼,常委会检查了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野生动物?;しā⑼寥牢廴痉乐畏?、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慈善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宣传普及法律,紧扣法律规定推动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报告明确了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要求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初步安排审议45件法律案,还提出了近20件预备项目。其中与公益慈善相关的有以下工作: 继续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野生动物?;し?、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执业医师法等。 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 完善民生保障、教育文化、社会治理、生态环保、绿色低碳急需的法律制度,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家庭教育法、学前教育法、个人信息?;し?、社会救助法、法律援助法、湿地?;し?、南极活动与环境?;し?,修改体育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加快推进黄河?;ち⒎?。 来源:公益时报,作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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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善事业”的表述,我们梳理了近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2021-03-11★ 导语 ★ 近日,小编梳理了近20年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慈善事业”一词的描述,有不少有趣的发现,现分享给感兴趣的读者朋友,让我们一起感受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慈善事业”内容的表述,但其中提到了“社会组织”,这也是“社会组织”一词第一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以也列了进来。 “慈善事业”一词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是在2005年。这可能是因为上一年9月举行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全会决议明确指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要知道,这可是在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明确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第一次把发展慈善事业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的。 所以,如果谱写中国慈善史的话,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肯定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值得书写。此后,几乎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都会看到有关“慈善事业”内容的表述。 在2005年,民政部公布出台了了第一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纲要》(2006-2010),并提出《慈善事业促进法》的立法建议,还与中华慈善总会在北京举行了首届中华慈善大会。记得当时很多业内人士呼吁“慈善的春天快要来了”,但或许由于是对慈善事业认识的局限性,“慈善的春天”并未到来,“以权谋捐”“摊捐、派捐”等公益行政化现象层出不穷,慈善事业发展受阻。 2006年,政府工作提到“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这是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慈善事业时首次使用“积极”一词来表述,“积极”意味着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背景下,国家将把慈善事业作为未来重要的工作来考虑。当时还“传说”第一部有关慈善的法律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之中,但我们现在都知道,这部法律命运多舛,“难产近十年”,直到十年后的2016年才正式出台。 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与2005年的表述一样。但值得关注的是,当年举行的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这就是是对我国慈善事业的定位,是讨论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更值得关注的是,当年12月,民政部救灾司成立了“慈善协调处”(慈善事业协调办公室),慈善事业的管理工作首次有了专门的负责部门。 2008年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当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但是在一个多月后的5月12日,突如其来的汶川大地震夺走数万鲜活的生命。举国哀痛,山河含悲。一时间掀起捐赠浪潮,也将慈善事业推向高潮。 2008年9月1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正式成立,之前成立的“慈善协调处”并入该司继续开展工作。时任司长王振耀表示:“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成立,意在进一步推进与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更是意义深远。” 同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见出席第二届中华慈善大会代表时也强调,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 2008年的汶川地震救灾和捐赠,政府看到了社会蕴藏着的巨大慈善力量,也进一步认识到,政府可以把慈善事业作为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弥补市场经济失灵和政府机制的不足,满足贫困地区和弱势人群的需要。因此,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一词的表述。 所谓“大力发展”,就知道政府要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了,事实也是如此,2008年之后的两年,中国民间公益发展风起云涌,现在很多知名的慈善组织都是在那两年成立登记的,尤其是企业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达到一个高峰。 “大力发展”的表述要到2012年才换成了另一种表述,即“加快发展慈善事业” ?!凹涌臁笔侵浮笆贡涞酶臁?,表述当然比“大力发展”更具紧迫性和重要性了。当年11月8日举行的党的十八大再次明确提出要“支持发展慈善事业”,这个表述与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虽然一样,但显然份量是不一样的。 201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没有出现“慈善事业”的表述,而是换成了“公益事业”一词。我们知道,后者比前者涵盖的范围更广泛,但有时二者也是通用的。这种表述上的变化有什么思考,小编不得而知。 2014年也是值得关注的一个年份,虽然政府工作报告对慈善事业的表述没什么变化,但当年的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也是首个中央政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专门文件,这也为之后慈善法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2015年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慈善事业”的表述是一样的。但与之前不同的时,把慈善事业与“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放在了并列同等的地位。 2016年,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划时代的年份,绝对值得泼浓墨记之。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是慈善领域的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为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提供了法律框架和制度保障,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善”时代。而且,根据该法,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以此为标志,真正的慈善事业的春天来了!虽然不时有“倒春寒”现象发生。 近三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慈善事业”的表述几乎没什么变化。这里需要关注的是2019年2月,民政部新组建了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 “慈善社工司”),充分整合慈善社会工作的有关职能,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民政部党组对新时代慈善社工事业的新定位、新要求和使命担当,为下一步谋划部署慈善社工工作奠定了基础,对于促进我国慈善社工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处于重要历史交汇点上的中国慈善事业如何擘画在新阶段的发展方向与路径,还是很值得期待的。 “非洲圣人”阿尔伯特·史怀哲说过:“我忧心忡忡地看待未来,但仍满怀美好的希望?!钡杂谥泄壬剖乱档奈蠢?,我们只想保留这句名言的后半句:我们始终满怀美好的希望!(以上是一家之言,不妥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以下为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慈善事业”的表述,来自于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2004年 要加快政企分开,进一步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2005年 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城市“低?!敝贫?,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待抚恤工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 2006年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和帮扶活动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和帮扶活动。要使失去父母的儿童、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和残疾人,得到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007年 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切实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要让城乡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够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2008年 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同时,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2762亿元,比上年增加458亿元。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生活无后顾之忧。 完善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2009年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 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中央财政拟投入社会保障资金2930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439亿元,增长17.6%。地方财政也要加大投入。 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提高政府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0年 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要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监管,实现保值增值。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我们要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使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 2011年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继续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将孤儿养育、教育和残疾孤儿康复等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继续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化。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 2012年 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 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管,实现保值增值。 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2013年 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014年 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联动机制。发展老龄事业,保障妇女权益,关心青少年发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困境家庭保障,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残疾预防,支持慈善事业发展。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关爱和温暖。 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健全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2015年 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法律援助范围从低保群体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加强城乡社区建设,行业协会商会等四类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2016年 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 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促进基层民主协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依法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2017年 依法推进公益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依法推进公益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8年 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关心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做好伤残军人和军烈属优抚工作。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倾情倾力做好托底工作,不因事难而推诿,不因善小而不为,要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社区治理。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9年 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广促进社会和谐的“枫桥经验”,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020年 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 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强乡村治理。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2021年 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发展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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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2021)中国社工年会将于3月18日举行,欢迎关注、参加!2021-03-102020年是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节点。截至2020年底,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已达150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人员突破66万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提出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目标顺利完成。 广大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其作用受到党和国家的肯定;通过“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等多种途径,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老龄事业、青少年发展、医疗健康、社区服务、乡村建设等多个领域取得长足进展;社会工作的法治化进程进一步提速。 2021年,社会工作将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吨泄仓醒牍赜谥贫ü窬煤蜕缁岱⒄沟谑母鑫迥旯婊投柸迥暝毒澳勘甑慕ㄒ椤访魅诽岢?,要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吨泄仓醒牍裨汗赜谌嫱平绱逭裥思涌炫┮蹬┐逑执囊饧芬笫迪止掏卣雇哑豆ゼ岢晒绱逭裥擞行谓?,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民政部提出,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社会工作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地位得到普遍认可。 为全面总结社会工作发展经验,旗帜鲜明地彰显社会工作的价值,展望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第十一届(2021)中国社工年会定于3月18日下午在北京?东升汇(海淀区西小口绿色文化产业园)举行。本届年会由《公益时报》社主办,活动主题为“汇聚社工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 作为社会工作领域的全国性盛会,本届年会将以“传播社工理念,弘扬社工精神”为宗旨,系统盘点年度社会工作发展情况,发布2020年度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十件大事,向在2020年为社会工作发展作出贡献的社会工作者致敬,邀请来自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社工机构、高校、企业等不同领域关心社会工作发展的嘉宾围绕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增进整个社会对中国社会工作的了解,提升社会工作整体形象和影响力。 本届年会将通过公益时报、社工中国网等多个渠道进行传播,欢迎大家关注。